省道225线长葛市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不见面开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长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省道225线长葛市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不见面开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省道225线长葛市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不见面开标)
1.2项目编号:长招采磋商【2024】0 22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内容:省道225线长葛市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优化路口17处,补充单柱式标志牌 54套,单悬臂标志牌 57 套,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及其他标线共计5792.00m,横向震动标线1088.64m2等。详细参数要求见磋商文件。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2元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1.7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9分包:不允许
1.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文所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地址均为******:60632/)的“投标人”登录入口免费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10月 29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2磋商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 5 楼 507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长葛市107国道转盘北400米路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25层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信息
******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 1 ******财政局 308 室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
九、特别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磋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用于上传至交易系统中投标。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后,应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服务指南”栏目下《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5.2 供应商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供应商应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解密操作。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5.4 在“唱标”环节,供应商应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供应商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认可唱标结果。
5.5 在“开标结束”环节,供应商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6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方“发起异议”中提出提出异议。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交最后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相关事项
7.1为使更多供应商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采购公告栏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