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委员会
监理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心城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绿化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心城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
3. 工程规模: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心城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绿化工程,主要包含1-12号楼周边的绿化工程;
4. 工程投资估算: 400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邓鹏亚 ,身份证号码: 3******9,注册号: 4****2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伍万玖仟元整 (¥ 59000.00元整)。
包括:
1. 监理酬金: 伍万玖仟元整(¥ 59000.00元整)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5 年 1 月 4 日。
2. 订立地点: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
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C7号楼
邮政编码: 463000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银行: / ******银行杨金产业园支行
账号: / 账号:******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