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乡村振兴智慧停车场-方塘乡板桥村段(美丽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结果公示
2025-03-14
发包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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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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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乡村振兴智慧停车场-方塘乡板桥村段(美丽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 |
项目编号 |
HXJY******33132 |
发包时间 |
2025年3月13日10时00分 |
第一承包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长宁大道026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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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265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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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止(约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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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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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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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佐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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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路桥工程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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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17)******4、************8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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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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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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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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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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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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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承包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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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26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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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止(约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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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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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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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军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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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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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9)******1、******6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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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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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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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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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叶集区Y105高姚路(顾王路延伸段)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2)南陵县南石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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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叶集区Y105高姚路(顾王路延伸段)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2)南陵县南石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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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承包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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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27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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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止(约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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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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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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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尹梦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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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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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8)******7、******6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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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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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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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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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S207文岩路K0-K18+567(文昌-高桥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及宣州区丁村桥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2)S604皖南交旅融合(飞毕路美丽公路)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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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S207文岩路K0-K18+567(文昌-高桥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及宣州区丁村桥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2)S604皖南交旅融合(飞毕路美丽公路)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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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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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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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7日 |
其他 |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何工(发包人)、庾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 (发包人)、0563-******(代理机构)。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