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要开展一级纯水机自行采购工作,欢迎具备承接本项目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级纯水机采购
二、项目概况或采购需求
采购1台一级纯水机。
三、价格控制要求
本次报价金额应不高于9.5万元,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自行设置)。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运输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需提供售后保障服务承诺书。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放入档案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时间截止 2025年3月19日下午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二楼(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人:陈正军,联系方式:******
六、其他要求
1.本次报价将作为自行采购的参考,如确定采购,此份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感谢支持与配合。
2.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4日